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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安全事故问责制叫好

作者:李新平   来源:个人博客投稿    发布时间: 2008-11-19

  据媒体报道,今后河南省烟花爆竹企业再发生安全事故,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也将被问责,并且“将比煤矿事故的问责更加严格”。这对于明晰责任、公平处罚、以儆效尤、杜绝安全事故是十分必要的,其好处有三。 幸福生活http://www.greebox.com

  一是能增加个别腐败干部失职渎职成本。使之明白官商勾结、谋取利益所付出的巨大代价,从而悬崖勒马、及早回头。今年国内发生的几起大的矿难,受到牵连和处罚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,他们大多是利欲熏心,被不法矿主拉下水,成了他们的同谋和保护伞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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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是能激发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和责任心。将安全生产与他们的政绩、升迁密切联系起来,犹如一口长鸣的警钟,时时提醒领导干部在生产中应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原则,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。很多地方之所以安全事故频发,除了当地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外,与他们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心缺失不无关系。尽管他们墙上挂的、地上摆的、口中喊的安全口号很多,但却大抵是搞形式、走过场,或“秀”给上级检查人员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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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是能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。安全事故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和痛苦的同时,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。而对事故责任人是否处理、处理得是否公正都会直接影响到公众情绪。所以,发生安全事故,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问责,既能够对其他干部起到警示作用,又可以给社会和人民一个交代,体现了一种公平和正义,这对于建设文明和法制社会是十分必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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